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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章 (第1/2页)
毕竟,小时候就一直想当个英雄嘛,成为特工之后,这个愿望也算得上实现一半了。 斯潘塞最后做了总结:“所以,这两个男性受害者的弃尸地点才是凶手的心理舒适区,在结合舞会的举办地点,就能得出一个大致上范围。这个范围属于凶手的最佳活动范围,也许他的家或者工作地点就在这块区域范围之内。” 杰森开口夸奖了斯潘塞:“你非常有天赋。有兴趣做fbi吗?” 谢尔顿咳咳咳了几声,说:“fbi先生,瑞德今年刚十六,还没成年。” 第30章 第二十三篇日记 1996年10月27日 天气小雨 现在早上八点半点, 我坐在自己的床上,就翻开了日记本,准备记点东西。 昨天的日记其实我根本没写完, 就已经睡着了, 自己怎么上床的,托尼有没有回来, 两位fbi帅大叔有没有走? 我全都不知道。 即使我养成了有空就写日记的习惯,但是偶尔这种无奈的情况还是会出现。 也许, 我该去练练速记什么的, 大概能再提升我写日记的速度。 现在,我闻道了咖啡的香味从房门外飘进来, 而且闻上去挺香,应该不是速溶冲泡的。 大概是谁用了咖啡机做了咖啡。 谢尔顿不喝咖啡,托尼虽然买了咖啡机, 但是从来不会用,那么只有斯潘塞了。 斯潘塞自己喜欢喝咖啡, 做咖啡的手艺也非常棒。 我决定写完日记, 就去品尝一下好友的咖啡制作手艺。 我想现在记下点什么。 主要是怕过会儿, 也许灵感会消失。 想写的内容跟昨天的麻烦没关系。 如果遇到连环杀手的话,的确是人生里的一个难以忘记的重大事件。但是这对于我来说,也只是日记本上的文字记录, 在亲身经历之前, 我很难去拥有相关的深刻触动。 我想记下的灵感是关于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的。 戴安娜曾经说过, 她的病, 其实是家族遗传。这一点, 我们都没有和斯潘塞提过,也是我执意做医生的重要原因。 不过最近我总觉得, 斯潘塞大概是知道这件事了。 他太聪明了,也太了解我了。 我没有把握一定能瞒住他。 和一般的分裂症不一样,这种遗传先天性的精神疾病,几乎可以说是只能预防,无法根治。 但是,哪怕是先天性的,病发也会有一个诱因,我一直在思考,甚至和威廉沟通,去寻找戴安娜病发的诱因。 嗯,这是我和威廉之间的秘密小交易,我给他一些斯潘塞的近照、论文什么的,他会回答任何他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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