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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5章 (第2/2页)
点燃的烟。 男人看上去约莫四十岁。他一头半长不长的头发,乱糟糟地扎在脑后,没有斑秃的迹象,只是鬓角略有些白。 男人长了张英俊得出奇的脸。鼻子是鼻子,眼是眼。浓眉入鬓,眼角斜飞。他懒洋洋地看了看天色,背却直挺挺的。 一群人高马大的少年从街角走了过来。为首那个倒是个矮子,矮子看见男人,打了声招呼:“乐初叔。” 他手里拎着个四四方方的纸袋,纸袋里是两瓶包装精美的白酒。看价格够一个学生一半压岁钱了。 乐初神情高深莫测:“你小子,来了啊。” k中对面是另一所中学,这帮少年大部分来自那里。k中的学生是全市成绩最好的一批,但考上k中前,这群学生分布在不同的初中。 有些旧恩怨延续至今,简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。 乐初嗤笑一声:“你也是闲的。马上就高考了,还有空搞这些。” 矮个少年不听他鸡娃:“马上就高考了,那更得把后顾之忧解决了。” 乐初面上笑笑,心里当他在放屁。 他也是虎落平阳,沦落到给小孩当杀威棒的地步了。 乐初进监狱是帮兄弟打架。当年在羊城,这帮非主流青年个个一身腥臊,什么毒沾什么,引以为豪似的。 七八年过去,扫黑除恶大铲子一挥,耀武扬威的大老虎进去了,小苍蝇们侥幸逃脱,各回各家,纷纷立地从良。 出狱一年半,乐初先回了草原老家。老家没什么人了。他的老娘早死了,亲姐姐大他二十岁,拉扯大的他,泪早流尽了,如今只当自己从没有这个弟弟。 当年的兄弟知道他混不好,邀他去清江,给自家店里干点活。乐初正愁生计,说去也就去了。 矮个少年就是他那兄弟的侄子。侄子父母离异,不怎么管他,只有叔叔疼他。 但少年打小就长歪了,后面也难拨正。他学习马马虎虎,作风很成问题。他那兄弟金盆洗手多年,早混成了令人生厌的中年老实人。少年唯独崇拜死不正经的乐初。他兄弟便也就由着孩子去了。 乐初去了清江,还有意外之喜。 乐初年轻的时候有个女友。女友小他三岁,是西南大山里出来打工的。两人当时有过一个孩子,但都没到结婚年龄,所以没领证。 女友是自己跑了的。 他们刚认识的时候浓情蜜意自不必说。乐初身份证上不是汉族人,掺了点少数民族血统,能歌善舞。 他当年是个非主流的文艺青年,留着一头长发,穿着破破烂烂的裤子,隔三差五去酒吧唱歌,还会写点酸文假醋的诗,迷倒过不知道多少女孩。 他那女朋友也是其中之一。少女十六岁,离家千万里,什么世面也没见过,轻而易举就被他牵着鼻子走,等到孩子几岁了,才反应过来这人并非良配。 他没有固定工作,在酒吧干活,收入谈不上稳定。女友生孩子之后也不在厂里打工了,改去饭店做服务生。家里的经济一直拮据。 他酗酒,酒一喝多就开始打人。轻则拳打脚踢,打迷糊了还拿刀子。 女朋友每次被打了都扬言要走,可他每次酒醒了,又是下跪又是痛哭,每每保证不会再有下次,而下次依旧。 可即使这样,女朋友依旧没有离开他。 每次他泪流满面时,女人总会心软,而后原谅他的一切作为。 他那时年轻,他会念最动人的诗句,有着出离英俊的面容。他唱歌时没有人能心如铁石,他多情的眼睛如水波。 女人离开他,是因为他出轨。 她发现他在酒吧和别的年轻女孩不清不楚之后,再次扬言要离开。他的痛哭流涕却再也不起作用了。女人铁了心要走。 他喝醉了酒,把女人关在家里,殴打与辱骂或许都有发生,可他记不清了。 但女人成功逃走了。 放走了她的,是他们的儿子。那个孩子平时沉默寡言,很少说话,却敢在他眼皮底下偷偷把女人放走。他的运气不好,女人离开时撞见了他。她没能带走孩子。 面对盛怒的乐初,她终于学会了选择自保。 从那以后,他无止境的醉意与怒火,都只有那孩子一个人承受了。 时过境迁,他在监狱里都快把旧事给忘了。 他入狱之后,听说女友来带走了儿子。国土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千米,找两个不想见他的人无异于大海捞针。他只听说女人去了一个密友的故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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