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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(第2/2页)
没想到只看到沈淑一个跳楼的背影。他突然跑到窗边打开窗户,毫不犹豫、决绝得要命。 这是七楼! “沈淑——!!!”加西亚和小鑫同时发出惊骇的呼喊,一齐冲向窗边查看。 小鑫吓得脸都白了。 沈淑已经跳到四楼外面的小阳台上,手扒着砖角, 以臂做秋千荡向三楼阳台, 姿态优美。 暂且稳住身形后,他知道养父在往下看呢, 抬起头来,表情冷笑着, 冲加西亚鄙视至极地竖起了一根中指。 “狗男人, 你又给我上了一课。我也就是在年纪小的时候不懂事才会爱上你, ”沈淑挥手说再见,“我再也不会回去了。” 加西亚那张完美到“一切尽在掌握中”的面具表情终于发生了一点龟裂溃败。沈淑一下从三楼跳到地面, 就地打了个滚, 卸掉大部分的冲击力, 站起来后迅速一闪, 在一个拐角不见了, 完全没入夜色中。 从此再不受控制。 “把他抓回来……”加西亚瞪着眼睛, 似乎想要视线穿透黑暗, 永远黏在沈淑身上, 不许他离开自己规划好的合理范围。加西亚眼角微微抽搐着,喃喃地下达着吩咐,而后话锋一转,话音平静得令人心惊:“不懂事的时候才爱我……懂事的时候呢?所以现在懂事了是吗?不爱我了是吗?懂事了啊。……呵。” 小鑫在他身后屏住呼吸,大气不敢出。 “呼——”沈淑深深地呼了口气,搓着胳膊上被冷空气冻起来的鸡皮疙瘩。 跳楼时有多潇洒,东躲西藏时就有多狼狈。 太冷了。 屋子里宛若春临,哪儿有外面的天寒地冻,沈淑穿着一身休闲衣服,非常单薄。从加西亚家出来穿睡衣,冷得要死,投奔好友家——现在知道了是坏友!再出来时换了一件衣服,但还是薄得可怜。 四五天过去,沈淑什么也没捞到,身上就多了一部手机,但损失了两根金条。 金条在鑫达家的客卧里,沈淑睡在那,又不用时时刻刻带着它。本来打算要用金条**,竟落了个身无分文的下场。 “玛德,好生气啊。”如果沈淑是一只河豚,现在肯定已经气炸了,他气急败坏地踢飞了路边的一颗小石子。 然而祸不单行,小石子都欺负他,狠狠地撞击了大脚趾,沈淑痛得一抽抽,单腿跳起来摸脚趾,这才发现自己穿的拖鞋。 “fu.ck全世界。” 沈淑痛得想掉眼泪,冻得吸鼻涕:“fu.ck you!” 大概是被冬夜冻清醒了,也冻出了血性,大半年没杀过人没见过血的暴戾因子蠢蠢欲动,有复苏迹象。沈淑在没监控的地方坐着,静默沉思,越想越做不到忍气吞声,受不了被骗的委屈。 凌晨两点左右,夜深着,沈淑的脚和小腿几乎失去了血液流动循环的知觉。 他心想,加西亚在抓他,不可能待在鑫达那儿,这时候来一出灯下黑,谁都想不到。 沈淑决定再去鑫达家里,打他一顿,把他打哭,听他跪在地上喊自己爸爸,说自己错了,然后拿走自己的金条。 这事儿就算了了。 这事儿确实了了。 小鑫死了。 房间里没有打斗痕迹,一枪毙命,正中鑫达眉心。 但他半张脸都没有了。 道索家族互相争夺权势的三个继承人里,只有加西亚喜欢打烂人的脸,以残忍暴虐出名。 身为土生土长的英国人,他竟然有中国人的俗念——封建糟粕。认为一个人在死之前会记住杀掉他的人的样子,为了不被鬼魂寻仇,必须把死人脸部上方的眼睛部位打得稀巴烂。 邦尼就是这么死的,加西亚没有藏着掖着。 眼下这幅惨状,多么的“加西亚”啊。 可沈淑看出了让小鑫毙命的是正中他眉心的子弹。 这并不是加西亚的手笔。 被打烂的眼睛位置,有一滩血肉散在地上,深深嵌进眉心的子弹,正好在那堆肉骨里。 有人想陷害加西亚,手段却实在不高明。 沈淑怔怔地站在客厅,灯光不知疾苦地亮着,将他低头看鑫达的茫然模样映得清清楚楚。 眼前逐渐被水涌湿了。 明明几个小时前还在互相见面,此时在这滩血迹里,他却没办法分辨出小鑫的眉眼口鼻。 ……他突然想不起小鑫长什么样子了。 他是不是说过自己很喜欢小鑫的长相,小鑫很符合自己的审美,好像有一点儿混血基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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